福州市委追授郭伟民同志“全市优秀共产党员”称号
3月31日,福州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。会议决定,追授郭伟民同志“全市优秀共产党员”称号。
郭伟民,男,汉族,福建福州人,1967年5月出生,199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87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,大学学历,生前任福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政委、二级高级警长,三级警监警衔,曾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、个人三等功4次,获评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、全省公安刑事侦查工作成绩突出个人、福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现突出个人等。2023年3月15日,郭伟民同志因长期超负荷工作,积劳成疾,不幸因公牺牲,年仅55岁。
郭伟民同志从警35年,始终怀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,坚持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律己修身、刻苦钻研、勤奋工作。他信念坚定、对党忠诚、不畏艰险、勇于斗争,旗帜鲜明讲政治,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、指导实践、推动工作,坚定拥护“两个确立”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把全部心血都献给了崇高的公安事业。
郭伟民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奉献精神,感人至深,催人奋进。他是新时代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,是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优秀榜样,是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表率楷模。
决定指出,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向郭伟民同志学习,学习他对党忠诚、献身使命的崇高境界,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“两个确立”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;学习他无坚不摧、敢于碰硬的斗争精神,用坚贞的信仰、坚定的信念、坚决的信心,践行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理念,坚决扛起守护人民平安福祉的职责使命;学习他开拓创新、善于作为的优良品格,始终保持争优、争先、争效的姿态,立足岗位履职尽责,生命不息、奋斗不止;学习他公而忘私、一身正气的清廉本色,严以修身、严以用权、严以律己,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。
编辑:林加炜、黄伯任
审核:郑 明
审批:陈庆爱
【第 3096 期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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